保价格 保质量 保供应 晋江加强市场监管 凝聚各界力量战“疫”
晋江新闻网3月16日讯 昨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为目标和抓手,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与各相关部门联防联控,加大执法检查,加强以防护用品、民生必需品为重点的价格监管执法,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助力企业转产扩产防护用品,维护了晋江市场秩序稳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保价格:从快从严处置哄抬物价案件
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重拳出击,坚决“亮剑”,从快从严查处了一些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疫情发生以来,共立案查处借疫情防治之机哄抬物价、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23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将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一)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二)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保质量: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5起
自疫情发生以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三无”及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口罩质量违法案件6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5起,对37家次药品零售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责令改正。
疫情期间,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涉及活禽交易的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场内活禽交易管控,暂停活禽交易329家。积极配合镇(街)地方政府,督促农贸市场做好经营场所清洗、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还联合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林业与园林绿化局开展野生动物和畜禽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病死等畜禽及其制品等农副产品进入市场。发放《农贸市场、活禽经营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与市场开办者签订《晋江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承诺书》,引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和畜禽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发动辖区12家外卖平台排查并下架野味菜品11种。
疫情期间,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从严监管商场超市,加大对商场超市肉、蛋、奶、米、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巡查频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检疫不合格和手续不全的肉类及制品,及时清理临期食品,做好散装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的接触防护。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采取错时延时执法的方法,对小餐馆、小食品店、小超市、小药店等“五小行业”进行巡查督导。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27人次,巡查“五小行业”经营单位7865家次,发现并规劝从业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929人次,发现无测量体温店1026家次,发现堂食81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91份,关停未按防控要求经营户168户。
保供应:靠前服务 帮扶企业复工转产
春节假期工人返乡,生产原材料短缺,疫情之下各种防护物资频频告急……面对物资需求急、规模大、求购难的严峻形势,作为晋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组副组长单位,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不负重托,迎难而上,围绕大局做实工作,统筹协调多方力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物资保障基础。
疫情期间,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制定防护产品帮扶督导9条措施,成立帮扶督导专班,分3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对辖区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帮扶督导,指导企业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严把质量关。
在助力企业转产扩产防护用品工作中,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协调省药品监管局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防护医疗器械临时生产审批进程。在其全力协调帮扶下,转产生产的柒牌公司从筹备到取得生产资质、投产医用防护服,仅用了10天,而一般情况下仅医用防护服生产资质审批至少要1个月。
对其他非医用防护物资生产企业的设立登记,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也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即到即办理即领照,最快的公司设立登记不到1小时即办结。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还主动为企业提供口罩产品相关标准文本,第一时间安排检测7家防护用品生产企业20批次送检产品,优先申办4家防疫用品企业商品条码。
自疫情暴发以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主动放弃春节假期,战斗在疫情防控后勤保障一线。
记者_董瑞婷 通讯员_杨华芳 黄慧君 吴文博 陈志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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