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拒绝再次测体温 拖行民警十几米 男子被刑事拘留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0-02-09 10:40
  

  “2月5日晚上11点多,我们拦下一辆白色轿车,民警测到驾驶员的体温是38℃多,当场要求驾驶员下车重新检测,驾驶员说他喝了酒不是发烧。民警让他下车,驾驶员踩油门不管民警的手还放在车窗,把人拖出去十几米远……你的良心过意得去吗?你晚上还睡得着吗?”2月6日凌晨,安溪感德高速出口执勤点一位护士发的一条朋友圈,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记者了解到,当事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受伤民警张泉美还在住院治疗。

  2月5日晚11点多,还有半个小时就可以交接班的张泉美拿着体温测量仪,配合卫健部门对过往的司乘人员测量体温。一辆白色轿车司机的体温超过了38℃。“车内温度高,你下车等一会再测。”面对民警的提醒,该司机却不配合,还高声说:“我没发烧,是喝酒了!”“酒后驾车还有理了,立即下车接受检查!”不料该司机突然启动加速,张泉美拿着体温测量仪的右手来不及缩回,整个人被拖行十来米远。膝盖、手掌等部位受伤,鲜血直流。

  后经医生检查,张泉美手掌、膝盖、小腿和大腿外侧擦伤较为厉害,头部和内脏没有受伤。涉嫌妨碍公务潜逃的驾驶员陈某喜(安溪县感德槐川村人)迫于压力,于2月6日下午到感德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黄朝宏)

标签:体温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