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起底丰泽仁慈门诊的诈骗套路 13名医托一审获刑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9-07-31 11:38
  

起底丰泽仁慈门诊的诈骗套路

  核心提示

  吃药就能好的小病,没有医生资质的“小医生”却骗你花6000多元动手术。在民营医院——丰泽仁慈综合门诊部内竟然多次上演这样黑心的“买卖”,受骗患者达200多人,基本都是来泉州打工的年轻女性。

  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医托诈骗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曾某等13人有期徒刑8年到18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昨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以“‘仁慈’的诊所”为题报道了整个案情。

  目前,门诊部幕后老板温东鑫已被警方网上追逃,而在打掉仁慈综合门诊部诈骗团伙后,鲤城警方也在各个公立医院设立警务室,力求将诈骗扼杀在摇篮之中。

  案例 手术做一半说问题严重 患者被吓哭答应加手术

  24岁的王小姐在泉州打工,去年4月2日,因身体不适,她来到泉州中医院求诊。当时正值午休时间,导诊台的一名男子告诉她当天下午妇科没有医生坐诊。因为病情来得急,王小姐一时不知所措,此时旁边的一个女人向她介绍了仁慈门诊部。来到仁慈门诊部,王小姐被诊断患有宫颈糜烂和盆腔积液,医生建议对盆腔积液手术治疗,并告诉她费用不高。

  然而,当王小姐盆腔积液手术做了一半时,一名主治医生却突然告诉她宫颈糜烂也很严重,如果不及时处理,宫颈会发生癌变。被医生口中严重后果吓哭的王小姐,最终答应了再做宫颈糜烂手术,两项手术共花了5000多元。

  第二天,术后腹痛难忍的王小姐又去公立医院检查,得到的诊断报告却和仁慈门诊部的大相径庭。医生告诉她只是盆腔少量积液,并无大碍,花100元就能治好。

  刘小姐也有类似的遭遇,去年5月22日早上,她到泉州第一医院看妇科,也被一男一女两个医托带到少林路的仁慈门诊部。经过一番检查后,医生说其存在白带过多、盆腔积液、宫颈炎等症状,要手术。其后,刘小姐做了盆腔积液手术、宫颈囊肿摘除手术,手术过程中医生又推荐贴膜,并威胁如果不贴就要每天过来吊瓶3至4瓶,不然好不了。就这样,刘小姐在仁慈门诊部共花了6000多元,她之后到泉州市第一医院检查才知道自己受骗了,医生告诉她,她有尿道炎、白带异常,吃药治疗就可以。

医托(画圈处)站在导诊台忽悠病人(监控截图)

  调查 医院工作人员午休间隙 医托男长期逗留导诊台

  接到患者报案后,警方调取了泉州市中医院门诊大厅的监控视频,在监控视频里,警方发现了两个门诊大厅的常客。其中一名男子总会趁医院工作人员午休的间隙,长期逗留在导诊台附近,让就诊的人误以为他就是医院工作人员,而另一名女子则在大厅内来回走动,看到独自看病的女性患者就会上前搭话,并将她带到导诊台。跟他们接触过的患者,最后都被带到了位于少林路的丰泽仁慈综合门诊部。

  丰泽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材料显示,仁慈门诊部是一家有资质的、个人独资的民营医院,实际出资人为温东鑫,医院备案有5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妇科医生,1名中医师,年龄都是50多岁。因为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或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从业、超范围从事产科诊疗等三大问题,早在2018年5月,仁慈门诊部就已被相关部门勒令整改两次。

  警方调查发现,仁慈门诊部有“大医生”和“小医生”之分,“大医生”是一些有资质的医生,他们主要负责撑起仁慈门诊的门面和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而真正负责给病人做检查和手术的,却是一些没有执业资格的“小医生”。为了使患者安心就诊,仁慈门诊部还会伪造大医院名医身份。此外,仁慈门诊部还专门设有医托组,由幕后老板温东鑫直接雇佣,而王小姐、刘小姐等人遇到的,便是医托组成员。

  仁慈门诊部自2018年4月至同年6月营业期间,温东鑫为牟取非法利益,雇佣医托头目陈某等人,组织医托到泉州多家医院诱骗病人至该处就诊,再由“小医生”曾某、谭某等人假冒医生为病人诊断、治疗妇科疾病,骗取高额医疗费,受骗患者达200多人。

涉事的丰泽仁慈综合门诊部(央视截图)

  起底 门诊部将小病往大了说 简单的病往手术上引导

  在警方抓获的嫌疑人中,27岁的女子曾某颇具代表性,她只是一个护理专业的中专生,且没有在泉州进行护士备案,可在仁慈门诊部,她却负责进行大部分诊断和手术操作。在她的手机里面,警方找到来此就诊的200多个患者电话,这些患者基本都是来泉打工的年轻女性,每人被骗金额从2000元到1万元不等。曾某承认,为了骗取更多的钱财,门诊部往往将小病往大了说,简单的病往手术上引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等1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其中,曾某、谭某在其本人未持有医生执业资格、不能为被害人进行诊疗的情况下,为赚取抽成冒充医生,在助理配合下为被害人进行诊疗,并在诊疗过程中对被害人夸大病情,诱骗被害人进行各项检查、治疗,以骗取高额医疗费用,在各自参与的诱骗被害人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行为中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其余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据此,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万元;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认为,这13名被告人为骗取他人财物,肆意破坏医疗秩序,视被害人健康为无物,手段卑劣,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在上当受骗后,不仅经济上受到损失,有的还会延误病情,身体上受到创伤,精神上也受到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均予以酌情从重处罚。其中,医托组负责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记者 陈紫玄)

标签:诈骗|套路|医托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