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通报打击涉执犯罪“战果”
转移800万不还款 男子被判4年罚8万
晋江新闻网5月31日讯 昨日,晋江法院通报了“打击涉执犯罪执法协作中心”的“战果”。据悉,该中心成立1个多月以来,共移送涉执犯罪11件12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倍。当日,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担任审判长,公开宣判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3起案件中,柯某转移800多万元拆迁款,却拒不偿还70万元借款一案最为典型。
2014年,柯某向蔡某借款70万元,但却一直拖欠不还。2018年5月,柯某所在新塘街道塘市社区征迁,他却把征迁赔偿款853.7875万元直接汇入他儿子账户,另外300平方米的安置房也登记在他儿子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柯某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决柯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有钱不还,柯某付出了昂贵代价。今年来,在泉州中院统一部署下,晋江法院开展多场“执行风暴”“夏季攻势”统一执行行动,共拘传、拘留长期外逃被执行人228人,执结案件2245件,执行到位标的11.14亿元。
今年4月,由晋江市委政法委牵头,晋江公检法联合成立全省首个“打击涉执犯罪执法协作中心”,在既有联动基础上,建立起日常联系更加紧密、信息交流更加及时、打击更有威慑力的新机制。
晋江法院充分借助“打击涉执犯罪执法协作中心”平台,全面提升拒执案件公检法间的流转效率,发挥执行强制和刑事打击的联合惩治效果,保持强势打击失信的高压态势。
陈水深表示,将充分发挥晋江市执行难攻坚战指挥部统筹作用,借助打击涉执犯罪执法协作中心等平台,切实形成“围攻”之势,强势打击逃避、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通过公检法机关联合作战机制,进一步明确拒执犯罪线索移送、立案、公诉的条件和适用范围,统一证据标准、执法尺度,精准打击拒不执行犯罪;通过执行监督热线、悬赏曝光制度,联系并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推动打击拒执罪从“公家治理”到“社会共治”,让群众参与拒执犯罪打击工作,积极营造打击拒执的强势舆论氛围。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尤燕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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