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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校外载客市场 石狮法院判决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9-05-30 10:16
  

  长期霸占学校周边的载客市场,用暴力手段威胁外来车辆,从而形成一个恶势力团伙。近日,石狮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恶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

  2015年至2016年,石狮市公安局多次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南门因载客问题发生纠纷,甚至发生打架事件,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19日,吴某新、吴某巧、吴某万等人先后落网。日前,石狮检察院依法向石狮法院提起公诉,指控3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6年间,同为石狮宝盖镇坑东村人的吴某新、吴某巧、吴某万等人经事先预谋,结伙在石狮市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南门等地采取言语威胁、堵车、扎胎、推搡、殴打等手段,阻止外来车辆在此载客,长期霸占该校区南门外的载客市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团伙。吴某巧还多次殴打他人,致多名被害人受伤,石狮市公安局曾多次组织调解。被告人吴某万还曾因故意毁坏财物,被石狮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3名被告人长期结伙占据涉案校区南门区域候车载客,排斥外来车辆载客,多次实施驱赶、恐吓、随意殴打、扎破轮胎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以实现其非法获利的犯罪动机,各被告人欺行霸市的行为已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3名被告人多次单独或结伙随意殴打、追逐、拦截、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吴某巧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吴某万有期徒刑二年。

  (记者 陈灵 詹伟志 通讯员 王顺玲 唐新坤)

标签:涉恶|霸占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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