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12万元 3名晋江市民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获奖励
晋江新闻网5月14日讯 晋江市公安局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向3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发放举报奖金12万元。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江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首要中心工作来抓,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据介绍,截至5月10日,晋江市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团伙15个、村霸恶势力2个,抓获涉黑涉恶九类典型案件嫌疑人122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案件财物价值3414万元;共终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一审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5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3起、“村霸恶势力”案1起,判处财产刑累计1849.74万元。
严打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晋江市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制定《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据介绍,此前晋江市已发放3笔奖励金共计2.45万元,这次3名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主要集中在暴力讨债领域。警方在接到线索举报后,经过核查,发现举报属实。目前,被举报的人员均受到依法查办。
另悉,晋江市已开设举报电话、邮箱、网站、来信等投诉举报方式,方便群众进行举报。晋江警方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线索,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网站: (晋江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网站);
举报信收件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举报电话:110、12345、0595-82288110;
举报信箱: jinjiangsaohei#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陈耀宗 庄凌龙)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