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花越有”高管刘玉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一审被判刑7年
新华社济南5月24日电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24日对“悦花越有”传销案一审宣判,“悦花越有”公司高管刘玉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张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0万元。
经查,2016年以来,北京悦花越有电子有限公司以网站和“悦花越有”手机APP(2018年5月31日改为“悦平台”)网络商城推广宣传“消费全返”等经营模式吸引会员加入,并向社会宣称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促进消费和经济发展项目”蛊惑人心。
“悦花越有”推出后,通过网站、微信、当面培训会、集体授课等方式迅速传播,会员数量扩张迅猛。2018年6月,滨州市公安局和沾化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将“悦花越有”法定代表人刘玉龙、总经理张勇以及公司高管、财务、技术人员全部抓获。
截至刘玉龙等人被抓获时,该公司已在山东、河北、吉林等全国各地发展会员380余万人,其中,骨干会员50余万人,涉案金额19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玉龙、张勇、宋平、刘佳丽、沙金皓、张平、王方明、刘俊英通过“悦花越有”系统平台,以可获得各种奖励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获得二星及以上会员资格,二星及以上会员按照推荐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吸引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刘玉龙等人被警方抓获后,部分“悦花越有”会员通过信函、网络、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多次攻击、污蔑、恐吓当地办案人员。
沾化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继续对该传销案中的骨干,尤其是顽固不化、妄图东山再起继续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涉嫌犯罪人员进行打击;对已经认识到传销违法活动的危害,提出自动退出传销活动,表示不再参与从事传销活动的骨干人员将持续关注;对加入传销活动时间不长,新入传销组织的底层人员,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让他们切实认清从事各种传销活动最终将害人害己。
(记者 邵琨)
- 龙岩发布一批人事任免!涉及四大国企高管2019/03/15
- 网站被黑是假 坑你是真 女子被“高管男友”骗去40万2019/01/02
- 从清洁阿姨到公司高管 南安55名工人230多万工资被追回2018/06/13
- 高管QQ被盗出纳被骗11.53万元 公司起诉全额索赔2017/09/18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