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订条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9-05-10 19:21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司法部10日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机制,强化运营安全保障。
在完善运营机制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运力资源,及时开辟或者调整运营线路,定期开展公众出行调查,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同时,规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城市人民政府对执行票价低于运营成本以及执行政府乘车优惠政策或者指令性任务增加支出等情况给予补贴、补偿。
在强化安全保障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征求意见稿,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客流积压、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备运营故障等情况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运营安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
社会公众可以在2019年6月10日前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记者 丁小溪)
标签:公共交通管理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公共交通服务管理工作2018/11/29
- 晋江“为民办实事”征集 公共交通、城市管理受关注2017/10/10
- 加强城建领域监督 推动公共交通服务管理提升2016/12/13
- 专题询问晋江城乡公共交通服务管理工作 开门见山 一连抛出10个问题2015/10/29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