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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 晋江全面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4-23 17:29
  

  晋江新闻网4月23日讯 “晋江设置半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希望市民不要再买超标电动车,已购买者建议到销售网点进行换购。”昨日,晋江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新国标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晋江将于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将严格依法处罚。

  晋江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半年过渡期内,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照《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告》,做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过渡期内生产、销售、目录公告、登记通行等工作,并持续加大超标电动车整治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发放禁行通告。同时要求全市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通告要求,拒绝驾驶超标电动车。

  据晋江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晋江市电动车存量10多万辆。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安全性能差,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较严重,并引发不少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晋江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事故43起,占事故总量近8%,死亡7人,受伤50人。

  交警部门表示,10月15日起,晋江将依法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合标车如果未登记上牌,将依法进行顶格处罚。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蔡长江)

标签:电动车|电动自行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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