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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晋江全面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9-04-22 15:15
  

设半年缓冲期

  昨日,晋江交警大队介绍,晋江市于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落地后设置半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将严格依法处罚。这是晋江历年来对禁行超标电动车最严厉的处理规定。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晋江市电动车存量有10多万辆。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安全性能差,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交通违法乱象较严重,并引发不少交通事故。此次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将是晋江历年来最严厉的处理规定。在过渡期内,建议市民不要再购买超标电动车,已购买的车主建议到摩托车销售店进行换购。10月15日起,晋江将依法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合标车如果未登记上牌,将依法进行顶格处罚。

  晋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还就有关超标电动车禁行、电动自行车上牌,外地车牌在晋江能否行驶,已购买的电动车怎么办等热点问题予以解答。

  问题一:超标车发生交通事故与合标车有什么不同?

  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相较“合标车”可能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问题二:合标车怎样上牌?

  符合上牌条件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带车辆和身份证明(本地居民为居民身份证,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本地居住证)、合格证、发票等材料(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书面委托),经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国家标准、该车辆型号在泉州市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材料齐全有效的,交警部门将给以办理注册登记,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问题三: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办?

  按三种情形分别处理。1.属于合标车的,应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2.如果购买的是超标车,如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需要携带有关资料到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注册登记,申办车牌。该类车辆将纳入机动车管理,驾驶者需要持有F类或E类驾驶证。3.如果已购车辆既不属于合标车又不能按轻便摩托车或者摩托车上牌,那么今年10月15日之后,这类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

  问题四:外地、外省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晋江行驶吗?

  福建省内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晋江范围内道路行驶;外省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按《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登记并悬挂福建省统一制式的非机动牌照方可上路行驶。

  问题五: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4月15日以后还可以继续使用么?

  符合旧国标且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于4月15日前已登记上牌的,无需更换号牌,可继续使用。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蔡长江)

标签: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无牌电动车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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