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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公益捐赠箱旧衣物 三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4-11 09:17
  

  晋江新闻网4月11日讯 爱心市民把旧衣物投入公益捐赠箱内,不过,却有人将它偷走。日前,晋江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这起案件,被告人孔某等三人犯盗窃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四个月又二十天,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据悉,此案是自2018年10月26日我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晋江法院适用该制度审结的首起案件。

  晋江市检察院指控,2018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孔某、李某、钱某三人经预谋,分别到晋江市梅岭、青阳、罗山等地盗窃10个公益捐赠箱内的旧衣物。次日,公安机关在晋江市灵源街道抓获孔某、李某、钱某,并从三被告人处分别扣押旧衣物74公斤、77.5公斤斤、81公斤。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孔某、李某、钱某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虑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不持异议,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外,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其罪行,愿意接受处罚,结合该案事实、罪名、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林雅思 尤燕玲)

标签:盗窃|旧衣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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