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州男子晚上连续饮酒5个多小时 次日醉驾被查

www.ijjnews.com   福州新闻网  2019-03-26 10:57
  

  福州一男子夜间连续饮酒5个多小时,次日早晨驾车就被查获,近日该案移送至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1月底的一天,黄某应邀与朋友在闽清县白樟镇聚餐,自18时开始,他共喝了8瓶236毫升装啤酒,21时结束后回到家中休息,22时许,其再次应邀前往另一饭店吃宵夜,其间又喝了4瓶啤酒,直至第二天将近1时结束回到家中。

  然而黄某并未直接休息,而是躺在床上玩手机到凌晨3点,然后才入睡。早上8时半,黄某起床驾车赶往福州城区接人,在闽清梅溪上高速后经闽侯荆溪高速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鉴定其血样中酒精含量达112.76毫克/100毫升。

  据黄某供述,其本人以为昨夜的酒精已经挥发得差不多了,才抱着侥幸的心理在第二天早上驾车,不料犯了大错。

  经办检察官提醒:隔夜酒同样会造成酒驾、醉驾,由于人体差异,有些人酒精分解快,有些人酒精分解慢,切不可凭“是否头晕”或“口中有没有酒气”等个人感觉判断酒醒没有,更不能根据他人的经验行事。饮酒后一般应当在24小时后再开车,代谢能力差或者年纪偏大者,最好36个小时或48小时后再开车。

  (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艾佳云)

标签:饮酒|醉驾
稿源: 福州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