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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一男子给“小三” 发了13.2万元红包 妻子追讨获法院支持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1-16 10:51
  

  晋江新闻网1月16日讯 安海男子颜某为讨得“小三”欢心,半年多时间内先后通过微信红包等形式发给对方13.2万元。此事败露之后,颜某的妻子一纸将丈夫和“小三”告上法庭。近日,在晋江法院安海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三”退还5万元。

  2017年期间,颜某与女子王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颜某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等方式不间断地发给王某52元、88.88元、520元、1314元等款项。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颜某共发给王某的微信红包等款项合计13.2万元。

  颜某的妻子发现丈夫不轨行为后火冒三丈。她认为,这些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三”王某应返还13.2万元。

  在晋江法院安海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表示,愿意返还5万元。如未按时返还,需要支付2万元违约金。

  法官审理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生活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经办法官指出,520元、1314元等本代表爱情暗语,偶尔小数额转账祝贺属于正常朋友间的问候或祝福,单方可以自行做主。但颜某作为有妇之夫,短时间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王某轰炸式地转账520元、1314元、88.88元等款项,共计13.2万元。时间短,数额大,该款项已超过朋友关系的正常问候与祝福,其行为明显违反法律道德,有违公序良俗。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丁盛立 尤燕玲)

标签:小三|微信红包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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