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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南安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www.ijjnews.com   南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2019-01-09 15:30
  

  近日,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美林街道梧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鸿东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王鸿东提议并通过旅行社组织部分村两委成员、聘任干部、村老人协会成员等20人到三明大金湖、将乐等地进行为期三天的旅游,后将旅游产生的费用合计人民币22880元在村财中报支。2018年12月,王鸿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2.市司法局公证处原主任黄宝树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等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间,黄宝树长期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并违规报销车辆费用,合计人民币17920元。此外,黄宝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黄宝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标签:八项规定精神|通报
稿源: 南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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