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安溪重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一律通报所在单位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12-10 09:34
  

  为有效遏制事故多发态势,安溪县公安局自今年9月中旬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暨“百日会战”。经过两个月来的整治,“百日会战”已取得初步成效。

  9月20日,安溪县公安局召开科所队长会议,传达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暨“百日会战”工作部署会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在宣传上,安溪警方充分利用报纸及电视台、电台、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动态信息,播放、推送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视频短片。同时建立违法通报制度,凡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将违法当事人交通违法情况书面通报给其所在单位、企业、工厂及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此外,与辖区饭店、KTV等餐饮娱乐行业签订协议,明确经营者要履行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驶的义务,并在相关场所张贴告示。

  安溪警方组织声势浩大的统一行动,在出入城的主要交通节点电子卡口周边布控警力,对途经卡口的未年检、报废、驾驶证异常、多条违法未处理等车辆进行现场精准拦截。利用路口电子警察、固定测速点、移动测速点、球机等对各类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实现非现场违法行为抓拍的无缝连接。

  每周组织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建立酒驾整治专业队,在夜间,尤其是下半夜不定期深入城区各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严查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天天开展“夜查”行动,由交警大队“夜查”执法小分队每天轮流深入城区及重点乡镇开展夜查行动,严查严处超员、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黄朝宏)

标签:交通违法|酒驾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