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小区楼下店面竟然建灵堂?业主表示难接受
“小区楼下店面将变成固定的灵堂,想想都害怕。”近日,听说小区楼下有几间店面将被装修用于专门办理丧事的地方,晋江市梅岭街道中远江滨花园小区不少业主表示十分困扰。面对业主质疑,双沟社区老人协会回应,个别业主蓄意夸大,店面主要用途是作为居家养老场所,个别居民无场地办丧事的,才偶尔借用,并非用作长期性经营。双方各执一词,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昨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店面已暂停装修
业主反映的店面位于这栋楼楼下,经社区协调后,将改变用途
质疑 老人会买下店面 要建经营性灵堂?
这两日,江滨花园的业主听闻,小区3号楼楼下的几间店面被双沟社区老人会购买了,目前正在装修,将来的用途竟然是作为专门办丧事的地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江滨花园小区,业主所说的7间店面紧邻小区大门。记者看到,小区楼上多层住户阳台挂出写有“抵制小区店面变灵堂”等字样的横幅。店门口一位工人告诉记者,现在店面装修工作已经暂停。
“双沟社区老人会把这些店面都买过来,要作为丧事举办点,也就是设立固定的灵堂。以后,小区楼下放哀乐、烧金纸,会干扰到我们的生活。”江滨花园小区业主表示,如果店面弄成固定的灵堂,基本上像个殡仪馆,大家肯定反对。
“哪有在小区楼下设灵堂的,想想都害怕,对居住环境有很大影响。”业主陈先生表示,他10年前入住这里,小区作为学区房很适合生活居住。还有业主表示,小区对面就是双沟小学,小孩子进进出出,如果这里经常性举办丧事仪式,看了会让人瘆得慌。
业主质疑,老人会没有相关手续,仅仅购买了店面,就可以装修成举办丧事的地方吗?社区内有很多空地,为何要选择在小区楼下?
回应 计划建成养老场所 居民可借用办丧事
记者从江滨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这些店面是双沟社区老人协会跟梅岭商会购买的,于2018年12月5日办理了交房及装修手续,并报备将作为老人活动场所。接到业主反映,物业曾介入协调,无奈双方各执一词。
随后,记者从双沟社区居委会获悉,这些店面确实是双沟社区老人会找商会购买的,但并不是作为经营场所,也不是长期当做灵堂使用。
“双沟社区有六个自然村,汇景城、御景花园、湖景花园、澄塘小区等皆有定点办白事位置,个别业主反映的情况失实。”双沟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双沟社区除双沟自然村外,其他5个自然村都有祖庙等丧事举办点,而双沟自然村不少居民安置在江滨花园小区里。江滨花园是2003年的安置小区,由于建设的时间比较早,很多公共场所没有预留场地,早期双沟自然村的丧事都是在泉安路上搭帐篷,影响交通和城市形象。双沟老人会购买了江滨花园小区7个店面,主要用途是作为居家老人活动场所,同时考虑到现实需要,双沟自然村的居民可申请借场地举办丧事,以改变以往在主干道占道搭棚等乱象。
进展 店面将改变用途 装修后全部出租
“有人说成是经营性质且长期搭设的灵堂,显然是夸大了。”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推进移风易俗,即使有居民借用店面举办丧事,不仅不收场地费用,也会要求做到不扰民。
据了解,建设殡仪服务站是需要相关的程序及手续的,如果没有相关的手续,私自建设是违法的。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申请建设殡仪服务站需要很多条件,相关部门也不可能批准在小区这几个店面建立,条件不符合。
此事协调进展如何?据梅岭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街道已经多次与社区、老人会、业主和物业沟通协调,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目前,双沟社区已决定将这些店面装修后全部出租,不再作为老人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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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应当履行下列审批手续:建立殡仪馆,由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兴建殡葬设施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和其他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殡葬设施。
第二十二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在丧事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摆放花圈、搭设灵棚或抛撒、焚烧祭祀品。
(记者 张晓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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