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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起5家银行试点代收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8-30 17:56
  

  从8月31日起,首批5家试点银行代收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分别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厦门银行。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福建省“一窗”处理交通监控违法和任一非税代收银行网点缴纳罚款便民服务措施》进行了解读。

  省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一个窗口”如何处理?目前,省内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需分别到高速交警和设区市(含平潭)公安机关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同一车辆因违法地不同,车主需多次往返至不同窗口处理,极为不便。为回应社会呼声,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31日起,我省将正式实施“一个窗口”处理省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的便民服务措施。这意味着,今后全省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省内所有道路(含高速)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属于民警现场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或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仍需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处理)。

  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违法处理完毕后,既可通过网上122平台、“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等线上方式缴纳罚款,也可通过代收银行网点线下缴款。但当事人如果选择线下缴款的,必须且只能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定点银行缴纳,不支持省内异地缴交罚款。为了更加方便群众,从8月31日起,我省将正式实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便民服务举措。

  据了解,承担代收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的银行,有上述首批5家试点。兴业银行、泉州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等其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也正在升级改造中(具体开展代收时间将另行确定)。

  (记者 赖劲松)

标签:交通违法|异地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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