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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商家在门前公共停车位放石头被罚1500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8-10 09:35
  

交警开出泉州首张违规占用车位罚单

  晋江新闻网8月10日讯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车位,却被人用摩托车、反光锥或地锁等占用了,相信很多司机都有这样郁闷的经历。8日下午,晋江交警对阳光社区金光路一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开出了泉州第一张罚单。

  与晋江中心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长趋势相比,公共停车位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晋江阳光社区地处商业圈,酒店、店铺较多,这个问题尤其突出。近日,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群众反映,在车位紧张的阳光社区金光路段,一些商家还擅自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板凳、石头等障碍物,将停车位占为己有。

  接到群众举报后,8日下午,晋江交警大队一中队一边通过调取监控查证,一边派民警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到达该店门口后,民警果然发现门前公共停车位上放了一块石头,民警立即进店与老板吴某进行进一步核查。随后,吴某承认石头是自己放的,并表示占用公共停车位,一方面是想方便自己的车随时停放;另一方面则是不让别的车遮挡店铺,影响生意。

  民警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移开石头,同时,根据“在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靠”规定,对吴某处以150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泉州地区首张因私自违规占用车位而开出的罚单。

  晋江市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猛表示,接下来,晋江交警大队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停车位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力度,营造辖区良好的停车秩序。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郭小梅 蔡长江)

标签:公共停车位|占用停车位|罚单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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