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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虚假购物网站 泉州四人诈骗被判刑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8-07-17 10:27
  

  只要在网站上办理消费卡,花一两千元激活,就能获得10万元至15万元的信用透支额度,并在网站内购买手机、黄金以及充值话费。这样诱人的条件吸引了大量群众在该网站注册会员,但交了费用后迟迟不见商品发货。2016年3月份,一家名为“中优信网购商城”的虚假购物网站被警方端掉,日前,涉案的陈某等四人因诈骗罪被石狮法院判刑。

  交一两千元激活费 承诺可透支“购物”

  2016年2月份,石狮警方先后接到上百名群众报警称,他们经人介绍办理了一张名为“中优信网购会员卡”的消费卡,但在交了一两千元激活费,并在网站内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物后,迟迟无法收到货物。

  “办理中优信消费卡,黑白户通杀,办卡周期7天拿卡,下卡率90%以上,额度10万-30万元,可以购买手机、电器、金银首饰。”据受害者王先生介绍,有中介向他推荐了该消费卡,承诺该卡能在“中优信网购商城”上透支购物,办理手续也非常简单,只要提供身份信息就可以。王先生交了1000元激活费后,在该网站上使用消费卡透支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网站上虽然显示购物成功,他却迟迟无法收到商品,打电话问客服的时候一直无人接听,而快递公司也说根本没有快递单。意识到受骗的王先生立即报警,与他境遇相同的还有施女士等上百人。

  时年3月份,石狮警方经过调查,先后抓获陈某、王某、黄某和樊某四人,同时缴获用于发布虚假网站信息的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审讯时,四人对利用“中优信网购商城”网站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显示“购物成功” 迟迟不见“发货”

  据42岁的陈某交代,2015年12月,他决定利用建立虚假购物网站的手段实施诈骗。通过王某的介绍,陈某委托黄某建设“中优信网购商城”网站。黄某按照陈某对网站功能设置等的要求,为了逃避国家工信部对网站域名、IP等信息的审批,租用境外(香港)服务器,注册了域名并对网站进行初步建设。2015年12月下旬,黄某将该网站交付给王某使用,并且在使用期间负责对网站进行维护。

  2016年1月份至3月份期间,陈某依托“中优信网购商城”网站,在王某的配合下,发布信息称,办理该商城消费卡并激活卡片的用户,可以得到10万元至15万元的信用透支额度,从而在该网站购物或帮助将所购的商品变现。陈某还自制“中优信网购消费卡”,利用给被害人充值小额电话费用,骗取数额不等的办卡费、激活费。

  一般情况下,被害人激活消费卡后,会马上在网站上购买手机和黄金等商品,但“购物”成功后,迟迟不见发货。为了制造网站没有骗人的假象,陈某会给少数人发送“手机”等商品。

  获刑十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十万元

  为了将网站推广出去,陈某还雇了樊某帮忙,并设置了多个窝点,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展中介下线等方式推广该消费卡。短短两个月时间,已有福建省内以及云南、贵州、广西、江西、上海等多地群众被骗,共计665610元。

  案发后,部分群众追回了被骗财物。日前,石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王某、樊某和黄某四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公民钱财共计66561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一审判处陈某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樊某、黄某等人获刑七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王顺玲 支丁丁)

标签:虚假购物网站|诈骗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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