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隔夜酒坑倒驾校老司机 一车学员驾考路上遇“人在酒途”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8-05-30 09:44
  

  身为驾校教练,更应以身作则,避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然而,惠安县某驾校的一名教练却为师不正,大清早载着四名学员要去考试的路上因酒驾被查,成了反面典型。

  28日清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沈海高速公路惠安收费站开展酒、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6时48分,执勤民警对一辆刚刚驶入收费站的闽C***DG号小车的驾驶员李某进行酒驾吹气检查,测试棒提示李某涉嫌酒驾。随后,民警用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再次对李某测试,仪器显示李某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对测试的结果感到有些吃惊,他坚称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经民警现场调查,李某于27日晚上参加朋友宴请时喝了几瓶啤酒,28日清晨载着四名驾校学员要到南安大霞美参加科目三的考试,他自以为隔了一晚上应该没问题了,一早就驾车出门,没想到仍被查出酒驾。

  为何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仍会被查出酒驾呢?据民警介绍,酒后驾驶查处依据的是驾驶人被查获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与什么时候喝酒并无直接关系,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前一天喝的酒,也有可能会被测出酒驾。

  李某身为一名驾校教练员,本应以身作则,却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高速交警对其处以扣12分、罚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他的A2驾驶证被降级为B2驾驶证。因车上还有四名学员赶着去参加考试,经联系,李某所在驾校安排了另外的教练赶来带他们去考场。

  (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曾志波 陈吉祥)

标签:酒驾|隔夜酒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