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区核心区禁止搭棚设拱门 昨日首场行动“亮剑”清理三处占道搭棚
晋江新闻网4月29日讯 昨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发出《关于严禁市区核心区违规搭棚及设置拱门彩旗等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当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晋江市委文明办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市区核心区三处违规占道搭棚行为进行清理查处,这是《通告》发出之后首场大型执法行动,坚决向占道搭棚等陋习说“不”。
晋江世纪大道罗山社店路段,当地村民圈占近百米辅道搭设黄色帐篷,打算作为婚宴场所。帐篷外面还搭设简易厨房,现场进行烹饪,污水直接排放路边。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婚宴主人自行拆除,限期清理现场,恢复道路畅通。当日,联合执法队伍还查处了西园官前、灵源小浯塘等地的两处占道搭棚行为。
按照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昨日发出的《通告》,此次整治范围涵盖市区核心区范围:东至和平路,西至晋宁路,北至双龙路,南至福兴路。涉及双龙路、和平路、梅岭路、晋宁路、泉安路、湖光路、阳光路、石鼓路、塘岸街、南山路、新华街、东华街、迎宾路、崇德路、世纪大道、长兴路、文景路、福兴路等相关主次干道。
《通告》指出,严禁在市区核心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共场所违规搭棚用于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占用市区核心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进行烹饪、摆摊等生产、经营活动。
《通告》还对在市区核心区范围内因婚丧喜庆需要设置拱门、彩旗等行为做出详细规定。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查处。
昨日上午,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还召集青阳、梅岭、罗山辖区搭棚、烹饪、拱门设置的经营者开展业务指导,晋江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还就移风易俗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在晋江,婚丧喜庆搭棚及设置拱门彩旗等行为由来已久,很多市民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晋江加快城镇化建设,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不少市民的思想意识还跟不上时代,这与城市发展建设格格不入。此次《通告》出台之后,将坚决向占道搭棚举办婚丧喜庆行为的陋习“亮剑”,深化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晋江城市形象。
(记者_胡志法 实习生_傅思惠 通讯员_赖珊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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