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始终坚持维护政府公信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省政府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共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39次,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全省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81个市县(区)、16个省政府部门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完善。厦门市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建设。
(二)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好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审查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全年共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794件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审查数量同比增长近200%。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事后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备案审查设区市政府规章12件,备案审查设区市政府、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687件,其中对1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做到有备必查,有错必究;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16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36件,均做到报备及时、内容合规。完成公民或法人向省政府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11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建立了以法制办为主体、20名聘任专家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并出台《省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全省市县两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均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16586个村(社区)聘任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9.4%。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重大投资项目谈判论证、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多方面参与审核、参加论证,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始终坚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纵深推进,全省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27个县(市、区)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福州、厦门、平潭三个自贸试验片区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按照“一级架构、两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模式构建综合执法体系,整合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应急管理等有关职责,统一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切实解决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稳步开展,向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报备试点方案,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的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行政审批改革新路径。
(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行政执法主体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省级政府完成102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布工作,市、县(区)两级政府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并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完成全省1.5万多人行政执法考试,所有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行政执法程序更加高效透明,加强“互联网+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推进全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改造升级扩容,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其他执法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系统。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出台《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意见》,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的联通共享。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更加合法公正。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完善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制度,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完善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有重点、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出台《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万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83件。推进政策同步解读工作,全省累计发布政策解读3037条。运用新媒体拓展公开新渠道,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万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政务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以政务诚信全面带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
六、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有效保障公民权利、规范监督行政行为。2017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393件,其中,省政府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2件,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为;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245件,其中,省政府本级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62件,完善应诉机制,强化应诉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手段巩固我省生态文明优势,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主题召开第四次省政府和省法院联席会议,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批示和充分肯定。提高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举办了厅级、处级干部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专家现场授课。
(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作用明显,2017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4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4%。开展“防风险、保稳定、护航金砖会晤、喜迎党的十九大”人民调解专项行动。组织邻里、婚姻家庭、轻微伤害三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9万件,化解率达98.6%;调解范围向纵深发展,在物业、旅游、电子商务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982个,建立驻法院人民调解室123个、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940个;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017年全省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促使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006件。
(三)信访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全省信访总量、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人员数量、进京集体上访人次、到省集体上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1%、56.2%、14.8%、63.3%,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创新办理程序,2017年全省共组织开展信访事项专案评审280件,其中135件已签订息诉息访协议,占48.2%;已组织信访事项公开听证241件,其中178件听证评议后信访人愿意和解并签订息诉息访协议,占73.8%。
七、始终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省政府领导带头学法,2017年省政府举办2期专题法治讲座,学习《民法总则》和福建“一带一路”建设与华侨权益法律保护。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每年举办2期全省县(市、区)政府班子领导和省直部门分管领导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至今已举办26期。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每年参加2次以上学法活动。全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培训3852场次,通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方式,实现了我省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
(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业务培训。强化法治意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维护宪法权威等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法治课,各地区各部门培训干部1.6万人次。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举办全省立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业务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举办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和宣传工作。树立先进典型,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等法治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扩大法治建设影响力。推动出台《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印发《福建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考评标准(试行)》。加强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2017年各地区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成效近7000条,筛选发布2528条,网站访问量近273万次。深化“法律六进”,新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42个,开办《律师在现场》等法治电视栏目,完成便民《百姓法治宝典》及配套APP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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