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车费强收240元 福州一“黑的”司机宰客被拘15天
www.ijjnews.com  福州新闻网 2018-04-10 10:10
9日,福州市公安局通报称,4月2日14时许,该局晋安分局火车站派出所接到一起“黑的”宰客的求助警情,经查实,涉事司机系非法营运,且存在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据报警人夏某称,其乘坐闽AZ2***小车时,司机乱收费,原先双方约定从福州汽车北站到福州火车站只收费5元,但下车时却被对方强收了240元。
根据夏某提供的车牌号,民警找到涉事司机陈某,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火车站派出所将该情况通报市交通执法部门。经火车站派出所和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火车北站执法所联合调查,现查明:闽AZ2***小车车主陈某(44岁,重庆万州人)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进行非法营运,同时在载客过程中以殴打夏某相威胁,强迫夏某支付高额乘车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目前,陈某因非法营运被交通执法部门按照《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予以高限处罚,同时取消其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且今后不允许其参加任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并将其列入联合信用惩戒系统。对于陈某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
下一步,福州警方将会同交通执法等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开展“黑车”联合整治工作,不断强化打击处理力度,全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警方提示,“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严重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损害正规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存在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
(记者 邱陵)
标签:黑的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关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2018/04/04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01/25
- 国际大片|春晚变“最强贺岁片”,第一次见到2014年这么会“自黑”的春晚!2018/02/14
- 前同事借贷不还还留下他的号码 一天近百个来电 男子的手机“瘫痪”了2018/02/06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