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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关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4-04 09:05
  

  3日,省纪委监委通报关于福清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官国忠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件。

  经查,福清市原人大代表林德发,原政协委员、阳下街道北林村原村主任林风(两人系父子关系),依托经营组织,纠集“两劳”释放人员、无业闲杂人员等,横行乡里、恶霸一方,涉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滥伐林木、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福清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官国忠和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导员林洪、福清市阳下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林泽新等党员领导干部,在林德发、林风父子利益诱惑、感情投资等拉拢腐蚀下,充当其“保护伞”,为林氏父子巧取豪夺推波助澜。官国忠、林洪、林泽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25名党员干部受到相应的法律追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随着专案工作的深入,涉案的党员干部还将依纪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官国忠等人背离党的宗旨,堕落成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危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厉查处、坚决惩治。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涉黑涉恶问题做坚决斗争。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安享太平、增进福祉。

  通报强调,扫黑务必除“伞”,惩恶务必反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监督执纪问责,践行“五抓五重”要求,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要强化责任,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突出位置,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担负起主体责任,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二要强化举措,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抓好村级组织换届人选审核工作结合起来,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强督办督查,快查快结、除恶务尽。三要强化协同,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和工作会商,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做到问题线索快速移送、重要案件同步立案、典型案件定期会商,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四要强化震慑,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等,铁面问责、一问到底;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发挥效应。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刀刃向内”,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记者 林蔚)

标签:通报|黑恶势力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欧阳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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