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各界建言深化移风易俗 走进新时代 再使风俗淳
晋江新闻网4月3日讯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古往今来,移风易俗是永恒的话题。时空不同,风俗不同;生活变化,风俗变化。近年来,晋江新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深刻地改变着城乡生活和人际关系,改俗迁风的呼声不断高涨。
最近,晋江市委文明办在“文明晋江”微信公众号开展了“选出你最厌恶的陋俗”活动,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短短两天,点击量超过2.5万次,3000多人参与投票,留言数百条。不少市民还以来电来函、接受采访等方式,就深化移风易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今天,我们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各界声音
晋江民俗专家粘良图:礼是可以变的也一直在变
中国人历来讲究礼,礼制是中国的传统。过去,婚丧喜庆都与等级制度相对应,但在社会进步发展的过程中,礼制也不断演变。
宗礼、族礼,大多源于儒家《朱子家礼》。《朱子家礼》为朱熹所著,主讲纲常伦理、礼节礼仪,从祠堂、丧服、土葬、忌日、入殓等仪式来体现孝道主张,影响很广泛。但是《朱子家礼》本身也是随着社会进步,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的总结和改变,所以可以看出——礼是可以变的,也一直在变。
尤其是近代封建制度破除以后,等级制度消失,一些礼制已经不适应社会的需求。到了现代,土葬改变成火葬之后,过去的丧事风俗有一些礼节已经不适用,并且让人无所适从。
就葬礼而言,最根本的是对逝者的哀悼,而不是铺张和烦琐的礼节,这也是为历代有识之士所倡导的。俗话说:“生前吃一盏,胜过死后好几碗。”清末泉州地区最后一位状元吴鲁,在其母亲去世后,也提出这样的“简办”主张。
清代、民国以来,闽南地区的华侨富者不乏其人,葬礼也较为铺张,好像没有铺张就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孝心。另外,因为子孙出洋,等候奔丧回国,停柩的时间也比较长。但现在我们的通信、交通都很方便,停柩的时间越长,不过是增加铺张浪费,给丧者家属带来更多的不便和压力。
其实,《朱子家礼》对葬期也有明确的规定:两天为小殓,三天为大殓,入土为安。丧期3~5天,既符合现代人的生活,也不违背传统的礼俗。
晋江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姚思明:党规政纪挺在前面
移风易俗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规政纪必须挺在前面。前不久,《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出台,晋江的党员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当好“火车头”,带头摒弃陈规陋习,弘扬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今年,晋江市纪委、监察委将移风易俗作为四个专项治理内容之一,在泉州新规发布后,就要求各镇街、市直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学习新规,严格执行报告审核制度,确保新规在晋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近期,晋江市纪委、监察委组织了一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把新规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各镇街、市直各单位都很重视,采取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召开学习会宣讲、进村入户解读等办法组织学习。同时,市纪委、监察委坚持挺纪在前,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动辄则咎、绝不手软。最近,市纪委、监察委组织核查东石镇、磁灶镇、内坑镇等4条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庆事宜的问题,其中涉及东石、内坑的2条问题已经核实并立案审查。
下一步,晋江市纪委、监察委将通过专项检查、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镇街和职能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要求,履行移风易俗主体责任。晋江市纪委、监察委要求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派驻市直纪检组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主动发现、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问题,并强化通报曝光力度,让违规大操大办的人“丢面子”。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和公职人员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市纪委、监察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梅岭街道梅青社区书记庄烜炜:移风易俗有堵也要有疏
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群众的生活环境也在改变,以前是“一户一宅”的居住方式,现在住进了商品房、安置房。生活方式改变了,不少习俗也跟着要变。如以前还要禁止“普渡”大操大办,现在都不用禁,大家也比较自觉。
可以说,移风易俗工作也反映着群众的心声。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如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丧事要搭棚,但社区的公共资源紧张,有的就在路边搭棚。有堵也要有疏,这就需要殡仪馆的配套设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收费也要合理,给市民提供一个举丧的地方。
如今,位于市区的社区,周边就是主干道,车流量大,送殡的队伍应该就近上车,避免堵塞交通。送殡的时间和送殡的阵头,也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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