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速看!2018年你的“五险一金”又有新变化!

www.ijjnews.com   工人日报  2018-03-10 11:10
  

  “五险一金”,是除了工资外,职工最关心的待遇。

  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你的“五险一金”又将有新变化、新进展。和工人君(ID:grrbwx)一起来看看。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

  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中新社 发 张娅子 摄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不合理的坚决取消,过高的坚决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

  《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透露,截至2016年末,全国缴存比例上限已全部规范至12%。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当前,我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5亿,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了10.5亿人。基本保险+大病保险的政策报销水平已经超过80%。

  人社部表示,将全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管理体制,实现经办服务一体化。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适应不同人群、疾病、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将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困难人群的重特大疾病风险。

  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据人社部消息,要进一步巩固省级统筹,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起步,通过转移支付和中央调剂基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补助和调剂,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逐步形成中央与省级政府责任明晰、分级负责的基金管理体制。

  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治疗时,只需要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诊医院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是四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符合异地就医转诊条件的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医保机构进行备案,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能够有序就医。

  人社部表示,目前,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备案的人员超过210多万人,近9000家医疗机构并入联网,每天在这个国家平台上实现直接结算的超过1600多人次,参保者每次住院少垫资1.6万元。

  人社部表示,将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93家。其中北京683家,天津147家,河北263家。

  陕西省城乡医保已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省内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持续扩大,目前共实现省内507家、跨省254家医疗机构联网结算,覆盖31个省份。

  新疆今年把外出务工者、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内蒙古已确定154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53家,是全国三级医院全部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系统的13个省区之一。

  ....。。

  关于“五险一金”的利好,请收好!

标签:全国两会|五险一金
稿源: 工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