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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实行网约车“新政” 禁止网约车巡游揽客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8-01-10 10:55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设服务机构,同时禁止网约车巡游揽客。近日,《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实施。

  导报记者从龙岩市交通局获悉,今年5月,龙岩网约车进入“持证上岗”时代,目前已有520余人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中有400本,是出租车驾驶员增发的证。

  按照《办法》,私家车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网约车。成为网约车后,车辆不得同时接入两个及以上网约车平台,并禁止网约车巡游揽客。

  而网约车平台公司,如果不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应在龙岩市设有相应的服务机构,作出行政决定的,可获发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为4年。

  在龙岩,成为“网约车”要求: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籍所在地为龙岩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险金额不低于40万元/年。这些车辆的技术性能要符合“国标”,车辆行驶证首次注册时间至申请之日不超过8年,车辆初次购置价格(裸车价格)应高于服务所在地巡游车新车价格。

  普通市民如果要报考网约车驾驶员证,需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未列入交通运输部门不良记录;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下一步,龙岩市交通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按“非法客运处理”。

  (记者 李大荣)

标签:网约车|新政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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