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水润城生态“流淌” 把泉州打造得“水水”的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1-07 13:05
  

水线绿道串起晋江北岸的十个公园,为市民亲近自然、欣赏江景提供了好去处。图为去年完工的汀洲公园景致。(陈起拓 摄)

临水而居、择水而憩,自古就是人类亲近自然的本性。以“泉”命名的泉州,是滨海城市,海岸线绵长,城区又有晋江、洛阳江环绕,大小内沟河穿行。近年来,泉州注重在水系上做文章,努力将城市打造得“水水”的。

□记者 陈淑华 林劲峰 陈起拓 通讯员 苏承礼 文/图

一批景观工程建成 “江清、水净、岸绿、景美”

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中心城区就有多块原本被围墙遮挡的杂地被建成了街头绿地、公园,而隐身其中的内沟河、排洪渠也随之一起变身,成为灵动的水流。

泉秀街与田安路交叉口绿地公园就是其中典型。在清走近百车的杂乱垃圾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根据大淮渠从该地块贯穿而过的自然地貌,将杂地建成一个以“海的意象”为设计理念的公园。如今,口袋公园内,大淮渠淤泥被疏浚,两岸围筑起仿古栏杆,将园区分隔成两边。一边,自然曲线的园路与圆形的中心广场让人联想到场地与海之间的关联性,另一边,凤凰木、樱花木棉、秋枫、香樟及宫粉紫荆等乔木错落有致,鸡蛋花、四季桂等灌木富有自然郊野意味。

泉州动车站东西大道边上的一块土储地块,在去年上半年围墙拆除后,隐藏的河道水系、池塘,及远处的清源山脉也“显山露水”。如今,此处绿草茵茵,自然形成的河道缓坡用鹅卵石、块石等重新砌筑,岸边加种高大乔木、柳树、水生植物等,形成自然、生态、野趣横生的湿地景观。

在众多“水”项目中,于2013年动工的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一期)泉州·北滨江公园(即绿道水线)是大手笔之作。在丰泽区北峰片区溪墘段,原本杂草丛生的江畔变成郁郁葱葱的疏林草地,一条平坦的沥青跑道从中蜿蜒而过,衬得晋水涟涟,风景如画。该项目共规划“四区十园”,全长21.5公里长。慢道串起沿线十大公园,为市民提供观赏、漫步、骑行新去处的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晋江“江清、水净、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东车站东侧绿地经过整治后变得充满野趣(林劲峰 摄)

防内涝有了新项目 内沟河有了保护法

在提升水景观、建设水生态的同时,我市紧抓水安全、水治理工作。

2017年,为有效提高内涝防治水平,市委、市政府将“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列入泉州“XIN”行动首批十大项目之一。至2019年,中心城区将实施50个内涝整治及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实现“基本消除易涝隐患点,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的目标。为此,今明两年,一批重大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将动建。包括北峰丰州片区滞洪区系统一期工程(含西华洋滞洪区)、乌石山滞洪区工程、仙堂滞洪区一期工程等。这些工程的推进,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区内涝问题,实现泉州市“遇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的目标。

在水治理方面,为更好地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内沟河环境,今年1月1日,泉州第二部地方实体法规《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年将启动八卦沟、笋浯溪(破腹沟)等示范段综合治理工程,目前该工程前期工作抓紧进行中,力争第二季度前完成PPP招投标,第三季度启动建设。

代表委员声音

以“海绵城市”为目标开展水治理

水是城市的命脉,是城市文明的源泉。一泓清泉,对一座城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今年两会,水问题依然备受关注。

市政协委员严捍东建议,要以打造“海绵城市”为目标,建设水生态城市。他介绍,2017年7月开始,中国致公党泉州市委会华侨大学总支部“泉州市构建海绵城市现状调研”课题组对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和国内许多城市一样不容乐观。他认为,当前,应把“恢复设施生态功能”作为第一要务,尽可能恢复城市原有河道、水塘、沟渠,保护河、湖、池塘等天然水系,最大限度地开发、改造城市社区建筑物、道路、绿化带、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蓄留雨水的生态功能。

来自民盟泉州市委员会的市政协委员们以集体提案的形式,关注水问题。他们建议,在对内沟河综合治理中,务必先排查清楚所有可能发生的污染源头,然后再分门别类解决,做到“杜绝工业废水或建筑污染、逐步消除生活污水、治理或疏导沉积污染、建立长效洁净机制。”

民盟泉州市委员会还建议,要防止河长制“虚化”,要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并引入公众参与,从排污源头抓保护。(陈淑华)

标签:泉州|生态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欧阳星欧阳星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