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如何改革? 晋江先试先行开创新局面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1-05 17:53
  

  晋江新闻网1月5日讯 “目前,晋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试先行的排头兵,晋江要敢于尝试和突破,为国家不断解决好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试点。”在昨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题的分组讨论会上,主持人汪卫东(天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一席话,打开了大家热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话匣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点、落脚点在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何界定?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引导和扶持?围绕这些改革中出现的难题,省内专家、学者及法律界、金融界人士,晋江市有关部门和镇街工作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度的探讨,形成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

  “目前,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还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创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登记制度和交易平台方面,晋江要率先突破,形成有效经验,为国家推进这方面立法的修改,提供蓝本。”福建省委党校教研室副教授王利平表示。

  据悉,2008年,晋江开始着手开展以集体资产股份改制为主的改革探索,2016年被确定为福建省改革试点,2017年6月升格为国家级试点。改革探索以来,晋江市大胆突破、勇于创新,不断加快改革步伐,在全市选出36个试点村(社区)先行先试,开展改革试点任务。通过结合实际,“一村一策”,探索出“市场化运作、股份化改造、集体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四种改革路径。

  (记者_许春)

标签:集体产权|乡村建设|振兴乡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