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女子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 被查后竟是醉驾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12-20 08:06
  

  晋江新闻网12月20日讯 女子醉驾撞了别人的车还浑然不觉,直到受害者将其车拦下来还一脸茫然。

  19日凌晨2 点左右,交警一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晋江石鼓路桂馥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后在竹园小区路段被拦下,没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执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

  在询问事故发生经过时,庄某称其是被撞车辆驾驶员,当时车辆停在石鼓路桂馥苑路段,等待车上乘客下车时,一辆红色小车撞到了其车辆的后视镜,随后逃逸。庄某便驾驶车辆一路紧跟红色小车,直到竹园小区路段将车辆拦下。民警在询问肇事车辆驾驶员李某(女)时,发现其浑身酒味,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便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

  经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2.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李某称,当晚在五店市某酒吧跟朋友喝完酒,凌晨1点多准备回家,心想着五店市离家不远,便心存侥幸自行驾车回家。对于撞到庄某的车辆后逃逸,李某称其当时没注意到,直到庄某拦下她的车才知道。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蒋巧玲 蔡长江)

标签:逃逸|醉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