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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推动科技人员到基层创新创业和服务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12-17 15:23
  

  泉州市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引导科技人员到基层创新创业和服务,推进泉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 招募范围更加广泛

  ­ 《意见》从建立选派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激励机制、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创新完善泉州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地域、不限服务领域,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为目标,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聚集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引导科技人员下基层、下企业、下车间、下生产一线,开展创业和服务。

  ­ 服务领域延伸拓展

  ­ 根据《意见》,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在原服务农业农村的基础上,延伸拓展到一、二、三产业,鼓励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围绕泉州市优势特色和主导产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开展创业和服务,创办各类利益共同体,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合作组织发挥整体优势,组成团体科技特派员,以科技人员联合体或法人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参与科技服务与创业。

  ­ 实施分类扶持政策

  ­ 《意见》提出,将实施分类扶持政策,根据工作业绩,对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选派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根据合作成效,对科技特派员与基地(企业)开展的技术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给予10万元后补助。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中心、科技特派员信息服务平台、科技特派员参办创办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20万—25万元奖励。

  ­ 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 根据《意见》,鼓励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企业,取得合法收益;对到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内保留科技特派员人事关系、职务等,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从优,由原单位发放,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作为其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并优先推荐。(记者 殷斯麒)

标签:基层|创新|创业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旖旎陈旖旎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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