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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张居住证下月中旬将过期 警方提供三种渠道方便群众办理“签注”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7-11-28 09:56
  

  民警演示在“e政务”便民服务站给居住证“签注”

  昨日,市公安局通报称,去年12月份发放的首批2.2万张居住证即将到期,持证人应尽快办理“签注”,警方提供三种“签注”渠道,方便大家申请。

  据市公安局通报,截至昨日,全市共办理138.5万余张居住证,群众已领取126万余张。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民警说,我市首批发放的2.2万张居住证将于今年12月中旬到期,持证人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内申请“签注”,否则居住证有效期“过期”,将影响持证人的权益和待遇。

  民警说,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从证件上的“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一年,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仔细检查证件上“签发日期”,以免错过“签注”时间。

  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系统才会开放“签注”功能,持证人也不必急于申请居住证“签注”。

  三种“签注”渠道

   全市88个居住证受理点

  持证人只要带着身份证、居住证和有效的证明材料,就能前往所属派出所辖区的受理点申请居住证“签注”,由机器完成证件上有效期等信息的擦写业务。(请扫“二维码”获得居住证受理点、“e政务”便民服务站详细信息。)

  全市30个“e政务”便民服务站

  24小时提供居住证“签注”申请服务,但目前擦写业务还是要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

  下个月初,这30个“e政务”便民服务站升级后,可以直接完成居住证“签注”和擦写业务。

   “i厦门”网站

  持证人可在“i厦门”网站上,申请居住证“签注”。之前通过“i厦门”申请居住证的持证人信息会保留在该网站上,操作时最为简便;而线下申请居住证的持证人,则需要在该网站注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在网站上“签注”。

  网站上“签注”审核通过后,持证人还需带着证件,到各居住证受理点办理擦写业务。

   【提醒】

  擦写时需带上“审核通过”截图

  地址变更也要注意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民警提醒大家,无论通过哪一种渠道申请居住证“签注”,都要保存好“审核通过”的截图。持证人带着居住证和“签注”的“审核通过”截图,才能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擦写业务。

  一些居住证持证人在有效期内更换住址,要先办理居住证的“地址变更”业务,才能办理居住证的“签注”。“地址变更”业务在居住证受理点和“i厦门”网站上都可以办理。

  警方也查处多起骗领居住证的案件,涉案人员被罚款和刑事处罚,警方也提醒大家,在办理居住证时切勿弄虚作假。

   【链接】

  居住证签注申请

  相关规定

  1、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

  2、办理条件:本人居住证和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文/图 记者 程午鹏 通讯员 厦公宣)

标签:居住证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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