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居住证制度 流入人口享受同城待遇
流入人口在晋江享受同城待遇
晋江新闻网9月24日讯 最近,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程文淦正忙着新房装修。作为2016年-2017年度晋江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对象,今年5月份,他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了池店西宅小区的一套安置房。
程文淦老家江西上饶,已在晋江打拼了15年。一直以来,他企盼着能在晋江拥有自己的房子。然而,持续走高的商品房价格,总让他望“房”兴叹。
去年,程文淦参加了积分优待申请。积分排名公布后,他的积分排在晋江全市第九位,如愿获得了购买安置房房源的资格。
“这里不但位置好,而且购房有优惠,这让我在晋江有一种归属感。”程文淦说,不久之后,他一家人将搬进温馨的现代小区。
“住得下、过得好、有奔头”是多少异地务工人员的美好愿望。晋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晋江坚持“同城同待遇、保障全覆盖”基本理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断丰富流动人员居住证制度市民化待遇内涵,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2011年7月,晋江在全省第一个实施居住证制度。经过不断完善,现在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可享受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医疗互助等30项市民化待遇。截至目前,晋江全市累计办理居住证280多万张。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晋江从融入程度、综合素质、发展贡献、社会奉献、杰出表现、行为控制六个方面设置指标,实施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办法,每年安排“1000个公办学校起始学位、1000个安置房购房(或自行购房补助)资格及部分政治待遇”作为积分优待措施,供积分排名前1000名的优待对象轮候选择,全市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均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
2016年9月,晋江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积分住房、积分入学等服务。其中,购买商品房补助标准实行按实际购买面积进行分类补助,最高可补助8万元。
此外,对没有住房但愿意将户口完全迁入的外来人口,晋江实行“无房落户”政策,只要有稳定收入、固定居所均可在企业、社区集体落户,与本市户籍人口享受完全均等待遇。截至目前,晋江已在19个镇(街道)、393个村(社区)和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集体户”,已有39642名流动人口成功申请落户晋江市。
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晋江在“市民化、本地化、一体化”的探索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使流入人口享受同城同待遇政策,使他们真正成为“进得来、留得住、能融入、幸福多、发展快”的“新晋江人”。
(本报记者_胡志法郑翔 通讯员_庄凌龙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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