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将于9月30日终止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7-09-26 15:53
厦门警方为因应特殊时期而出台的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将于本月正式结束。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厦门市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将于2017年9月30日终止。警方提醒有需求并符合过渡性政策条件的群众,请在9月30日之前办理。从10月1日起,在厦门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此外,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厦门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在“i厦门”网站上进行签注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办理签注。居住证持有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记者 温航)
标签:居住证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实施居住证制度 流入人口享受同城待遇2017/09/24
- 持居住证办签注 近2000名新晋江人赴港澳游“说走就走”2017/08/15
- 新申领居住证 须登记满半年2017/07/11
- 宁德市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持居住证农户可参加职工社保2017/05/17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