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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落实省人大相关审议意见,扶持物流业发展

www.ijjnews.com   福州日报  2017-11-22 11:09
  

  尽快出台快递专用电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解决投递“最后一公里”问题,是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我省实施邮政法及省邮政条例、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情况报告时,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之一,被写入了审议意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省政府向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

  记者了解到,回应审议意见,在出台快递专用电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方面,省政府将推动各地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城市通行能力,核定足额数量符合城市通行规定的车辆通行证。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物流运输车辆,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通行证审批,并可按月、季、年等方式灵活确定通行期限。允许物流运输车辆在驾驶人不离车的前提下,在临时停车点停靠,根据不同路段确定允许临时停车时段、时长、车辆类型。

  另外,在完善城乡配送网点上,省政府也将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要进一步整合村邮站、供销站、客运站及村级服务站等功能,逐步完善农村末端配送渠道。积极发展农村“货运班线”、快递班车,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运服务。鼓励合规利用农村班线客车代运邮件和小件快递,健全末端小件快运服务体系。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需将末端配送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严格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筑方案审批,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快递、物流末端配送网点。

  (记者 李白蕾)

标签:物流
稿源: 福州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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