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开出首张罚单:快递未实名登记 物流被罚1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8-08 08:03
晋江新闻网8月8日讯 晋江灵源街道一家物流企业因不如实登记托运人信息,日前被晋江警方依法处罚。据悉,这是晋江警方针对寄递业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收寄验视制度进行处罚的第一单。
6日,晋江警方对辖区内寄递物流企业进行清查整治时,发现英塘社区一家物流公司网点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履行物流业实名登记制度,存在重大治安隐患。当日,警方依法对该寄递网点进行临时查封。同时,为强化寄递物流业承担治安管理责任,现场召开警示会,明确责任追究倒查,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
今年以来,晋江警方加强物流寄递行业规范管理,防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求辖区寄递物流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三个100%”安全管理制度(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l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肃追责。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朱运培 蔡庆耀)
标签:快递实名制|实名登记|罚单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南安开出首张罚单:少填两名字 快递公司被罚万元2017/07/28
- 快递业最高法规征意见:“张三李四”等假名将无法寄件2017/07/25
- 厦门一网约车被开出全省首张罚单 将面临3万内罚款2017/07/03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