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研究《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11-10 09:50
  

  9日,泉州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

  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就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出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顺应群众“盼环保”“求生态”“督环保”的意识变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实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能力建设大会战,从根本上完善环境保障能力,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会议指出,《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的具体化,各级各部门要清单对账,拉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快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切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相关部门要对号入座、照单全收,结合实际作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定期协商、联合执法等制度,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一把手”要自觉把环境保护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深入基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检查,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严格目标考核,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履职不尽责、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倒查、照单问责。

  (记者 谢曦)

标签:生态环境保护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