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专业眼科医院送医进校 千余学生办眼健康“护照”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7-09-28 10:41
  

“为乡村点睛”公益项目泉州站昨启动
眼科医院的医生为同学们进行视力筛查

  “以后长大,有能力也要帮助他人。”昨日,“为乡村点睛”公益项目泉州站启动仪式上,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副处长刘培光对百崎中心小学的孩子们说。“为乡村点睛”是由腾讯大闽网发起,联合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主办的在福建地区启动的第一个覆盖乡村的互联网+精准公益项目,将走进泉州、厦门等福建九地市的小学,至少为万余名小学生进行公益视力筛查并为近视学生免费配镜。

  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副处长刘培光、泉州市关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肖清辉、泉州市卫计系统关工委秘书长谢汉瑜、泉州台商投资区团工委副书记洪良贺、泉州团市委统战部干事陈晓蕾、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相关领导以及泉州百崎中心小学校长出席了启动仪式。

  社会各界参与

  已筹集60多万元善款

  昨日8点30分,“为乡村点睛”公益项目泉州站启动仪式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中心小学举行。自25日开始,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泉州眼科医院就已派出3支专业医师队伍,前往百崎中心小学,为学生进行视力筛查,包括裸眼视力筛查、查眼压、眼位检查等。筛查预计将持续4天,对初步裸眼筛查出视力在1.0以下的学生,将进一步通过散瞳、电脑验光等项目的精细检查,确认学生是否存在屈光不正、斜弱视等视力问题。对于近视的学生,再免费进行配镜,并指导学生科学规范配置镜架及镜片。

  “在社会各界的参与下,目前已筹集到60多万元善款,我们的目标是为全省3万多名近视学生免费配送眼镜。”刘培光介绍,“为乡村点睛”项目聚焦福建的近视、散光等眼疾患儿,以村、镇两级学校为帮助单位,优先选择贫困地区的村级小学。活动6月份启动以来,中国女排前主帅、福建省体育局副局长陈忠和、奥运举重冠军石智勇、女排名将徐云丽、奥运女子南拳冠军林凡、福建著名主持人梁秋雨先生等名人不仅担任了此次活动的爱心大使,更呼吁大家加入到这个爱心公益活动中。

  目前,腾讯大闽网捐资20万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本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捐资12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除了为乡村小学生进行视力筛查并为近视小学生免费配送眼镜外,对部分困难学生的监护人患有眼疾问题的,也将提供帮助。

   专属眼健康护照

   每年可免费检测4次

  “为乡村点睛”公益项目泉州站选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中心小学启动,这是泉州唯一一所少数民族乡镇中心小学,拥有来自全国16个省份的11个民族学生1300多人。

  “随着公益活动的开展,我们发现近视率逐年上升,仅25日一天初筛下来,发现百崎中心小学1至3年级的600多名学生中就有200多名学生视力存在问题,有的班级近视的学生约占40%—50%。”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泉州眼科医院许锻炼院长分析,除了环境因素外,电子产品的频繁使用、青少年缺少户外活动也是主要原因。他提醒,青少年学生平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不要过长、不要关灯看手机,同时也要注意用眼卫生。

  据了解,“为乡村点睛”公益活动还预计在泉州地区的其他小学开展,为学生进行视力筛查。接受筛查的每一位学生都将有一本青少年眼健康专属护照,凭借这本护照,每年可到华厦眼科医院集团泉州眼科医院进行4次免费的视力筛查。

  乡村儿童缺少监管

  家长应提高健康意识

  “与城市的孩子相比,乡村儿童也有自己的优势,他们的活动空间更大,户外活动更多,所以就近视而言,城市青少年的发病率比乡村高。”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科带头人潘美华教授指出,但城市青少年的家长健康意识也比较高,会更关注孩子的视力等健康问题,并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治疗。

  潘美华介绍,乡村医疗条件有限,部分家庭可能也有经济条件限制,加上有的留守儿童缺少监管长时间看电视等,也容易造成近视。加上部分乡村家长健康意识不太高,所以乡村青少年发现近视、斜视、弱视、散光等视力问题时,往往已经相对严重。她提醒,平时家长如果发现孩子眯着眼睛看东西、走路常常莫名其妙摔跤、看不清黑板等问题时,就应引起重视,及时到专业医院检查。

扫一扫二维码,了解更多眼健康资讯

  (记者 许钹钹 吴嘉晓 通讯员 汪荣定 文/图)

标签:厦门眼科中心|进校园|视力筛查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