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网上买摩托车被骗 男子“以牙还牙”骗他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8-02 09:48
  

  晋江新闻网8月2日讯 男子覃某在微信上买摩托车被骗心里不甘,“以牙还牙”在网上发布虚假售车信息诈骗他人钱财走上歧途。近日,覃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刑拘。

  6月18日,晋江新塘后库社区的陈先生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消息:低价出售摩托车。他查看了其中一款绿色摩托车的图片后,很是心动并与对方取得联系。

  对方称,款项可以分期付款但需审核。陈先生将身份证、银行卡、本人照片及手机号码发给对方后,对方又称需付5000元定金和980元运费后才能发货。

  后来,陈先生再次联系对方时,发现对方不回复,并将其微信删除。此时,陈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经侦查,民警最终将嫌疑目标锁定为覃某。日前,民警远赴广西将覃某(男,21岁,广西人)抓获。

  覃某供称,他通过百度贴吧、闲鱼、58同城等平台发布虚假出售摩托车的信息,留下自己的微信号,如果有人微信联系自己买车,就以先付定金为由,等钱到手后就将对方删除或者拉黑。

  覃某说,他在广东打工时曾通过微信买摩托车被人骗走5000元工资,后来,他想到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诈骗别人的钱。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陈雅晴 黄紫文)

标签:被骗|以牙还牙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