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清早开车撞水泥墩 原是“隔夜酒”惹的祸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7-26 08:39
  

  晋江新闻网7月26日讯 “今天我又没喝酒,怎么可能酒驾?”昨日上午7时许,一男子驾车撞上路中限宽水泥墩,被民警发现竟然是酒驾,后经了解,这起车祸原来是“隔夜酒”惹的祸。

  昨日上午7时许,陈某驾驶黑色本田轿车沿望江路由池店桥南片区往江滨南路方向行驶,行经望江路桥南立交的下穿限宽路段,撞上路中限宽水泥墩,造成车头严重受损,车上驾驶位及副驾驶位的两个驾驶座安全气囊弹出,所幸陈某并未受伤。

  民警在与驾驶员陈某交谈中,闻到一股酒气,后对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酒精含量达34mg/100ml,属酒后驾驶。起初,陈某坚称自己没喝过酒,后来才承认前一天晚上10点后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一直喝到凌晨1点左右。到第二天他自以为酒醒了,便开车准备去上班。

  据了解,在本事故中,陈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白荣辉 杨晓旋)

标签:隔夜酒|酒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