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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9个月“椰果塑胶”网络谣言案一审宣判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7-09 08:36
  

  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捏造并散布虚假食品安全谣言将面临法律的制裁。7日,就“椰果饮料会吃死人”网络谣言事件,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春林、邓一川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有趣、好玩”拍视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8日晚,被告人刘春林、邓一川伙同李静(已作不起诉)在入住的江苏省淮安市一招待所房间休息时,刘春林称其曾看过内容为“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中的椰果是塑胶制成的视频,遂提议录制有关“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产品的视频并上传至驾校学员微信群。

  视频中刘春林光着膀子,从“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的罐头里捞出一个椰果,挤干水分后用双手用力撕扯,并说“大家看看啊,拽都拽不动”,之后作出了“会吃死人的”发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春林如实交代,他是一名驾校教练,制作视频当日,他带学员去驾考,因为有趣、好玩,在招待所内制作该视频发布在微信群中。

  此后这段时长约1分52秒的视频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其中,该视频被当地两个公众号转载,阅读量分别达到9847人次、6137人次。

  该视频在互联网的散布损害了喜多多公司的商品声誉,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随后,喜多多集团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发出声明,指出该视频系恶意编造喜多多椰果王产品相关不实信息。

  2016年10月21日,晋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企业报案后立即来到喜多多集团工厂随机抽样椰果王相关产品和原料,并交由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显示,喜多多椰果相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检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等16种塑化剂,所检总砷、铅、苯甲酸等项目均合格。

  2016年10月31日,刘春林在江苏盱眙县马坝镇鹏程驾校被抓获;同年11月19日,邓一川向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马坝镇派出所投案。

  损害商品声誉罪

  被判9个月

  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捏造并散布虚假食品安全谣言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前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就此案件一审宣判。判决书中指出,综合录制视频的起因、对话的内容、具体的语境及日常生活经验,可判断刘春林等人在视频中所表达的意思即“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的椰果系塑胶制成,存在质量问题,不能食用,其所使用的“这都能吃的啊”“要死的”“害人害己”“吃死人”等用语,并非仅是被告人刘春林及辩护人所称的口头禅,也远远超出了对食品物理性状的客观评价。

  而基于微信作为即时通讯软件的特性及驾校学员微信群的成员特点、成员人数,也并非亲友关系、私密空间所能涵盖。而且,经相关机构对“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进行检验,并未发现该产品含有塑化剂,根据在案证据,足以认定刘春林、邓一川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喜多多公司商品声誉。

  此外,刘春林称,录制视频纯属好奇,没有损害喜多多公司商品声誉的故意。

  对此说法,法院经查,刘春林等人在没有进行核实也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录制内容直接指向“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中的椰果是塑料制成、不能食用的视频,并将视频上传网络,对于涉案视频会被进一步传播、会对喜多多公司产品造成负面影响理应有所认识。在视频无法撤回的情况下,被告人刘春林等人也没有制止他人转发视频或采取措施防止视频进一步传播。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春林、邓一川主观上具有损害他人商品声誉的故意,客观上结伙捏造并利用互联网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刘春林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春林、邓一川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刘春林、邓一川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审宣判后,刘春林当庭表示量刑过重,保留上诉意见。

  面对谣言零容忍

  网友支持“重罚”者多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喜多多媒介经理许云晖,“法院一审宣判为本次案件告一段落,但该事件对企业造成的伤害,不是判9个月和罚5000块钱就能弥补的。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她表示,尽管企业权益得到维护,但该事件造成的损害是无法挽回的。

  许云晖表示,针对此事件企业会统一对外回应,当前不便过多回复。

  如果被告上诉,“喜多多塑胶椰果”网络谣言事件最终会怎么判罚,吸引着各界人士的关注。

  “这个案件作为打击网络谣言的典型,有着很强的借鉴和警醒作用,不管是对于食品企业还是广大消费者,都有着深刻的意义。”一位不具名的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

  网友纷纷就此事进行评论,仅腾讯平台短短半天时间就有近两千条评论。不少网友表示,“造谣成本太低,惩罚措施根本不见效,应该严惩重罚。”“才罚了5000元,商家的损失远远大于他的罚款!”“他说句谣言说不定第二天就忘了,可那些相关的企业和农民就惨了。”“这个判罚非常客观公正。也让那些经常信口开河的人警醒一下,在公开场合,说话要有分寸。”“不要乱散播,我都心塞了!家里老人一看到这些谣言就一根筋地说不能吃怎么怎么的……”

  也有网友表示,“此量刑过重,这样以后谁还敢怀疑食品安全问题?”更多的网友呼吁,网络谣言频发的重要原因是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危机,打击网络谣言,也要加大力度打击食品安全问题,还市场一个安全、透明的环境。

  (综合北京青年报 记者_王文通)

标签:网络谣言|椰果|喜多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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