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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不扣分”追踪:办理窗口人满为患 处理违法莫扎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6-17 09:00
  

  晋江新闻网6月17日讯 “昨天人已经算多的,但到这个时候也基本处理完所有业务,但是今天直到现在,人还这么多。”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晋江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这里人山人海,前来处理违章的还有七八十人。

  “我有三项违章,每条都6分,正头疼要怎么办,没想到政策来了,所以赶紧来处理。”正在排队的市民刘先生说。

  据悉,为有效铲除滋生“买分卖分”违法乱象的土壤,福建省公安厅6月8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公综〔2017〕18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非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的不扣分。

  窗口人员告诉记者,昨日,得知新规后前来办件的市民超过总量的一半。记者了解到,一名姓戴的市民,当天一口气处理了五条闯禁令、三条闯红灯和一条不按道行驶,“省”下了35分。

  交警部门提醒,《通知》出台后,将长期执行,目前,晋江交警大队和各中队违法处理窗口都可以处理。目前,各窗口人满为患,未到年检期的市民,不要在这几天“扎堆”。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陈文豪 陈锦瑜 蒋巧玲)

标签:交通违法|扣分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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