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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查处56起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晋江17起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7-06-13 08:27
  

  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4-5月份,泉州交警共查处56起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等。12日,泉州交警集中对外曝光了这批违法驾驶名单,快来看看有没有您孩子搭乘的校车。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校车道路通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针对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交警提醒,请广大校车所属单位负责人、驾驶人心系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文明驾车,同时请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校车驾驶人及时到就近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此外,我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特别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和货运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以及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5月份泉州市共排查出10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的运输企业4家(名单如下):福建高通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伟建材发展有限公司,金马物流,嘉泰物流。

  违法未处理营运车辆数量占企业所有营运车辆10%以上的货运企业88家(名单如下):

  违法未处理营运车辆数量占企业所有营运车辆10%以上的客运企业16家(名单如下):

(通讯员 李炳峰 记者 黄怡)
标签:校车|交通违法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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