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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每辆车都要配灭火器?交警提醒:这是谣言!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7-06-02 10:48
  

  昨日,不少司机被一条“温馨提醒”刷屏:“本月1日起,所有进岛车辆每车必查灭火器、‘三脚架’、行驶证。”随后,交警通过微博辟谣。到底有没有硬性规定,要求小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记者请交警做出了解答。

  对于这个所谓的“温馨提醒”,只要稍加辨别,就能看出问题,“提醒”错把三角警告牌写成了“三脚架”,显然这不是一条专业提醒,不过还是有许多车主担忧,虚假信息就这样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传播开来。

  昨日下午,厦门交警官方微博进行辟谣:“该信息是谣言!四桥一隧正常通行,各位司机仍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同时,交警表示,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客车(核载超过9人的载客汽车)、校车应装备灭火器。也就是说,小型汽车必须配备三角警告牌,但对灭火器没有硬性要求;客车、校车应当配备三角警告牌和灭火器。若未按规定配备的,根据相关规定,可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50元罚款。

  不过,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夏季来临,气温升高,车辆自燃风险增加,随车配备灭火器可以让司机在事发第一时间进行自救,赢得宝贵的救援时间,因此有备无患。

  (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周永宁)

标签:谣言|辟谣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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