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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莫名“被通缉” 为证清白被骗13万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7-05-31 09:45
  

  莫名其妙“被通缉”,市民小何“为证清白”被骗走13万元。昨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不要轻信此类“涉案”骗局。

  涉嫌非法集资被通缉了?

  5月5日,小何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漳州市通信管理局的“李科长”,他说小何“有一份公文未领取”。

  刚开始,小何也心存疑虑。对此,对方解释,小何的身份证被冒用了,在不同地方办理了37张银行卡,涉嫌一起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随后,小何的电话又被转到自称“湖南省公安厅”的“王警官”,对方要求小何添加其微信,向他发送了一张附有小何身份信息的“通缉令”!

  将资金转至“安全账户”

  小何看到“通缉令”,立即信以为真,按对方要求将自己所有存款转到一张兴业银行卡里。接着,他点开对方通过微信发送的一个网址链接,在网站上填写银行卡号、密码和验证码,不久后,小何便收到银行的扣款短信,卡内的13万元全部转走。当时,“王警官”解释,这是配合警方调查的“最关键”步骤——将钱款转入“国家安全账户”证明清白,一旦“有关部门”查清事情真相后,钱款会如数退还小何,并让小何“耐心等两天”。

  5月7日,小何再次接到“王警官”,电话要求小何再汇26万元到兴业银行的账户中,急于洗脱罪名却又实在没钱的小何只好向家人借钱。还好,经过家人的一再提醒,小何逐渐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随后报警。

  民警提醒,小何遭遇的是典型的冒充查案类诈骗,近期骗子冒充最多的是各地的社保局、医保局和通信管理局,谎称受害者身份信息被冒用,涉及重大案件,要求协助调查;之后又转接某“公安局民警”、“检察院检察官”、“法院法官”,并向受害者发送伪造的通缉令甚至是仿冒的政府机关网站和钓鱼网站,引导被骗群众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并以将资金转至指定的“安全账户”为由,在后台转走钱款实施诈骗。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洪恒亮/文 陶小莫/漫画)

标签:清白|诈骗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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