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核心提示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知名品牌“安踏”和“旺仔”被侵权案上榜。
“创新改变生活”是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然而,一些商家或不法分子却不是投入科研力量创新,而是靠侵权走“捷径”,到头来有的赔了钱,有的甚至被送进了监狱。
专利被侵犯 “安踏”打维权官司
体育用品品牌“安踏”一些鞋子的外观专利成了一些不法商家竞相侵权的对象,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踏公司)不得不打起维权官司。
据悉,经过多年研发,安踏公司推出一款“能量环”跑鞋,并就其鞋底外观和结构申请专利,其中包括了专利号为ZL201430017401.9的外观设计专利。2015年起,安踏公司陆续发现市场上出现诸多同业竞争者制造的抄袭“能量环”鞋底设计的产品,因此向泉州中院提起了一系列的诉前证据保全申请及专利侵权诉讼。
受理申请后,法院严格审核专利权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充分考虑到专利权人在维权过程中取证上的困难,及时裁定采取证据保全。在保全过程中,努力加强与涉案各被告的沟通,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安踏公司申请证据保全并起诉的案件均达成和解协议,每起案件平均耗时不到2个月。
针对此案,法院介绍,一些企业跳不出“什么产品好卖就模仿什么产品”的传统思路,仿冒侵权行为大量存在。安踏公司被侵权就是其中典型的案例。
未经过许可 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你旺我旺,大家旺”,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来自“旺仔”。“旺仔”食品俨然成了孩子们的乐园,一些人看上了其中巨大的消费市场,非法制造相关注册商标标识共计9904499个,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据中院通报,2014年3月起,被告人柯某某、吴某某在晋江市罗山街道缺塘社区经营晋江世和彩印有限公司(已注销),柯某某负责购买原材料、发放工资等,吴某某负责联系客户、安排生产等。其间,柯某某、吴某某经过预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公司的经营场所内组织工人生产印有“旺旺碎冰冰”、“旺仔”、“阿尔卑斯”等注册商标标识的卷膜、包装袋。
当年4月24日,公安机关查获该生产窝点,并当场扣押印有“旺旺碎冰冰”、“旺旺全身娃娃图”等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卷膜1430卷、印有“旺仔”、“旺旺半身娃娃图”等注册商标标识的“QQ糖”包装卷膜245卷、印有“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标识包装卷膜120卷、印有“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袋130000个及用于印制上述商标标识的版辊14根。经统计,涉案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共计9904499个。当年5月19日,柯某某、吴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晋江市人民法院认为柯某某、吴某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据此,法院一审判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一审宣判后,他们均不服提出上诉。泉州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据法院介绍,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最终将在商品上使用,往往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系列犯罪提供了条件,构成此类犯罪其中的一环。这起案件中,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是使用在食品上,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标识所有人的利益,也可能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一旦销售进入市场,会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危害。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保护力度的加大,各类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成为净化市场、保障百姓餐桌安全的打击重点。
另外八大典型案件为:原告广州轻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石狮市张辉煌便利店等280件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原告泉州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世纪通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何春城与被告泉州市泽瑞服饰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原告科勒公司与被告福建省科勒卫浴洁具有限公司、泉州市银超卫浴洁具有限公司、黄银超、南安市仑苍茂坤卫浴洁具店、福建省银超卫浴洁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泉州富丽礼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石狮市家和美商贸有限公司、泉州俊祺达菲工艺品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原告德化县宏鹏瓷业工艺厂与被告德化县华盛顺陶瓷研究所、赖永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晋江市家博园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原告德化县韵意工艺品厂与被告福建省德化县优彩陶瓷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执行案。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崇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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