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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通报教育系统11起涉及“四类问题”典型案件

www.ijjnews.com   东南快报  2014-08-30 11:07
  

省教育厅通报教育系统11起涉及“四类问题”典型案件

鼓楼区两校长介绍片外生入学被查

东快讯(记者齐榕)昨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通报了11起2014年以来我省查处的教育系统四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涉及工程建设典型案件3起

1.福州市闽侯青口投资区纪工委原书记、闽侯县教育工委原副书记、教育局原局长江道平(副处级)在任职期间,于2010年至2012年利用职便,在项目建设、教师调动、职务提升、招考录用、职称评聘、新生入学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涉嫌从中收受数十人贿赂共计约70余万元。此外,江道平伙同该县教育系统15名公职人员(其中中小学校长12人)在校舍除险加固工程竞标中为他人提供便利,涉嫌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问题,江道平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余1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黎明职业大学原副校长、泉州市教育局原副局长、副调研员孙银聪在其任职期间,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涉嫌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钱款共计60余万元。今年4月28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莆田市荔城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主任刘金祥利用职务之便,在校安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05万元,因受贿罪被荔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8月11日被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及入学招生典型案件3起

1.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兼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方钟成,帮助他人介绍2名片外生入读井大小学,并涉嫌收受学生家长通过他人贿送的现金数万元,8月7日,区纪委依照规定程序,对方钟成进一步审查。鼓楼区井大小学原校长林仕国在任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介绍8名片外生入读该校,涉嫌收受学生家长通过他人贿送的现金10余万元,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原校长黄鲁叔,在入学招生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7万元,8月11日被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泉州市德化县第三中学违反有关规定,擅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该校副校长郑信穆、总务处主任陈建、办公室主任郭吉仁等3人负责经手收取费用共计170余万元,并将该项收费情况汇总报告校长郑庆胜,经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列支150余万元后,将余额20余万元在账外用于购买电教、体育器材及茶叶、海鲜等物品。以上涉案4人已被德化县纪委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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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教育厅|教育系统|四类|典型案件
稿源: 东南快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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