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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泉州:女子和陌生男KTV喝酒 醉酒后被带酒店遭强奸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7-01-13 09:19
  

  昨日,记者从泉州鲤城法院获悉,24岁的永春男子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判决已于上周生效。

  去年7月9日下午,小丽(化名)和朋友小娜,还有小娜男友的朋友王某等9人,在鲤城区一KTV唱歌喝酒。小丽事后回忆,唱歌时王某一直要加其微信,但因不认识,她并未添加,后有另一陌生男子前来敬酒,她喝完后突然没了意识,怀疑酒中被人下药。等她醒来时,发现躺在酒店的床上,王某正搂着自己,两个人都没穿衣服,小丽赶紧用尽力气将对方推开,并穿好衣服跑到酒店大堂,找来男友报了警。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妇女醉酒后不知反抗之机,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王志平)

标签:强奸|陌生男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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