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龙岩警方破获一起强奸案 案犯是历年在逃人员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7-01-04 11:36
  

  本是在逃人员,竟还大胆犯案,因涉嫌强奸最终落网。1月2日,龙岩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经过10天的连续奋战,抓获一名涉嫌强奸历年在逃人员严某,成功破获一起强奸案。

  2016年12月23日,龙岩长汀县城发生一起强奸案,嫌疑人潜逃。案发后,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摸排抓捕工作,很快锁定嫌疑人严某。在确定严某住所后,陈杰警组立即对其展开抓捕工作,1月2日,民警经过周密部署,对嫌疑人家中进行突击,一举将在逃人员严某抓获。

  据介绍,2016年12月23日22:30许,受害人胡女士从长汀二中步行要回位于长汀县汀州镇西外街的家中,途经民政局大门口路段时,被一个约40岁的男子拖到长汀县民政局门口的巷子里面强奸。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吴鹏波 通讯员 汀公 春波)

标签:强奸|在逃人员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