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完成首单跨境电商出口退税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12-12 09:03
晋江新闻网12月12日讯 日前,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晋江广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泉州市国税局近12万元的出口退税款,这是泉州跨境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后,顺利完成的首单全程在海关9610监管代码下操作的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标志着泉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阳光通道”正式打通,实现阳关通关、阳光结汇、阳光退税,对促进泉州市跨境贸易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
记者了解到,此前由于没有针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退税政策和申报系统,国内电商企业的出口产品既不能获得合法结汇,也不能享受跨境电商退税优惠。自泉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阳光通道”打通后,泉州企业可通过总署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统一版系统,先把清单数据上传到电子口岸,包裹进入泉州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经过泉州海关晋江办X光机同屏比对,并通过电子关锁监管运往机场发向全球,每月在H2010系统汇总报关单申报后,可实现按传统的一般贸易出口模式收汇和退税。
(记者_施珊妹 通讯员_王铭磊 吴琼)
标签:跨境电商|进出口|退税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晋江馆”惊艳亮相暹罗城2016/11/06
- 福建省实现“单一窗口”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2016/10/23
-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增势良好2016/10/14
- 1-8月福建进出口贸易6934.9亿元 8月进口值新高2016/10/08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